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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課規定

碩士班課程

  • 30/最低畢業學分數/必修 +21選修
  • /必修學分數/校訂 + 所訂
  • 21/選修學分數/21所開選修

 

【四大課程】
 

校院課程

●必修

論文、英文能力檢定

傳播課程

●必修

傳播理論、研究方法、意義與敘事


訊息研究課程

●選修

媒體與文化消費、視覺心理學、言說分析、電影與文化專題、創新媒體專題專題設計、獨立研究

文化行銷課程

●選修

文化品牌經營與行銷、文化創意產業專題、新媒體行銷策略、策展與傳播研究、跨媒體行銷傳播、社會行銷專題播